新華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區與鎮街道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
平新政〔2018〕6號
焦店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區財稅管理秩序,充分調動鎮、街道(管委會)培植財源、組織收入的積極性,根據市政府調整市區財政體制情況,結合我區實際,經區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區與鎮、街道(管委會)財政管理體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轉型發展為主題,以規范完善區與鎮、街道(管委會)財稅管理體制為目的,全力晉位次爭上游走前列,促進我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五個新華”提供財政體制機制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劃分稅源、核定收入考核基數。
(二)明確支出保障范圍,超支部分自求平衡。
(三)核定稅收分成基數,超收獎補,短收扣減。
三、主要內容
(一)收入劃分依據
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平政〔2018〕2號)文件精神,我區稅收范圍為:轄區內除契稅、水資源稅和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繳納的所有地方稅收之外稅收的區級分成部分。
鎮、街道(管委會)收入按行政區域劃分稅源,稅源范圍內的區級稅收為鎮、街道(管委會)收入。收入測算依據:一是由稅務部門按市與區調整后的財政體制對納稅人及稅收級次進行相應調整,把2017年稅收收入調整為新體制同口徑稅收收入,作為核定2018年鎮、街道(管委會)稅收收入的基礎數據(以后年度按上年實際稅收數為收入基礎數據)。二是根據鎮、街道(管委會)重點項目基建投資、房地產銷售、耕地占用面積、招商引資等因素,分析預測各鎮、街道(管委會)之間稅收收入變化趨勢,對收入基礎數據進行適當調整,將調整后的數據作為當年鎮、街道(管委會)收入考核基數。
(二)收入結算及考評
由稅務部門根據征收情況分月出具鎮、街道(管委會)稅收完成數,財政部門審核匯總,按收入進度進行排名,納入全區績效考核,并作為稅收分成的依據。
(三)支出保障范圍
區財政統籌保障鎮、街道(管委會)以下支出需求:
1.人員經費:區人事部門認可的現有在職人員的現行工資、津貼補貼、第十三個月工資、目標考核獎、取暖費、遺屬補助;在職人員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及大病統籌金單位配套部分;退休人員健康休養費、取暖費、住房補貼;去世人員的撫恤金、喪葬費。執行標準與區直部門相同。
2.工會經費和定額公用經費:執行標準與直部門相同。
3.村經費:主要包括村干部報酬、離任村干部生活補助及農村“三項”經費,以區委組織部實際測算數為依據。
4、社區經費:按每個社區每年12萬元的標準核定。
(四)稅收分成辦法
根據鎮、街道(管委會)承擔工作的支出需求情況,核定鎮、街道稅收分成基數。按鎮、街道(管委會)稅收完成進度撥付稅收分成,超收部分50%獎勵鎮、街道(管委會),短收按比例扣減分成基數。
四、招商引資成本分擔及獎勵辦法
為調動鎮、街道(管委會)招商引資積極性,對招商引資落地企業的招商成本實行區負擔80%,鎮、街道(管委會)負擔20% ,招商引資企業實現的稅收收入全部作為鎮、街道(管委會)收入,在參與稅收分成的基礎上,對其以招商引資實現稅收收入的20%進行獎勵。
五、建立企業搬遷稅收轉移機制
(一)企業在新華轄區內搬遷引起納稅地在鎮、街道(管委會)之間發生變化的,實行稅收基數隨之轉移的辦法,不作為招商引資企業對待。
(二)企業從市內其他區(衛東區、湛河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新區)搬入的,其實現收入屬于搬入地鎮、街道(管委會),但按照市區財政體制調整,需以企業搬遷改變納稅地前一年的稅收收入上解市財政,因此,區財政將按上解市財政數扣減搬入地鎮、街道(管委會)稅收收入,年終根據市財政上解情況算賬。
六、其他事項
(一)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此次財政管理體制調整的有關具體問題由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8年鎮、街道(管委會)稅收收入考核基數和稅收分成基數表
2018年5月15日
附 件
2018年鎮街道(管委會)稅收收入
考核基數和稅收分成基數表
單位:萬元
序號 | 單位名稱 | 2018年稅收收入考核基數 | 2018年稅收分成基數 | 備注 |
1 | 焦店鎮 | 611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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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興路街道 | 6091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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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礦工路街道 | 14022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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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曙光街街道 | 7627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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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光明路街道 | 6501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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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高皇街道 | 1588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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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市場街道 | 424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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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湛北路街道 | 1929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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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青石山街道 | 2454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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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新街街道 | 1381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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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香山管委會 | 1159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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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計 | 53100 | 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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